一、项目名称: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开业备案
二、事项类型:服务
三、法律依据: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四、申办条件
1.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的企业法人
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项目
3.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
4.租用他人房屋作为经营和办公场所的,应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五、申办材料:
1.《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及电子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另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7.企业法人、各营业门店(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及复印件
8.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T475-2007)制定的本企业汽车租赁经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文本
9.其他必要的辅助资料
六、办理流程:受理——核对——告知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7541
十、办公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监督电话:69681125、6969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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