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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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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怀柔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

  四、办理主体: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办理条件:申报资料完整、准确,现场审核合格

  六、提交材料:

  企业登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www.bjda.gov.cn)在药品行政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填表、下载--打印)

  1.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件均要签字加盖公章)

  七、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八、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十、窗口电话:69687480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69681125、69682961

  十二、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三、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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