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施放气球作业活动审批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三)《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
(四)《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371号令)。
四、办理条件:
已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在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时必须向区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五、所需材料:
(一)填写《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2份;
可在北京气象局网站(www.bjmb.gov.cn)下载;
(二)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四)施放气球现场平面图;
(五)与审批部门签订《施放气球安全责任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告知
七、办理时限:即办件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7122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69692961、69681125 已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