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植物调运检疫审批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一)《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8号令)第三条。
(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三)《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1998]43号林业部)
(四)《林业部关于发布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的通知》(林护字[1996]2号)
(五)北京市林业局《关于公布北京市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的通知》(京林发[1999]保58号)
(六)北京市林业局《关于调整北京市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的通知》京林发(造)[2003]10号。
(七)《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6号令。
四、办理条件:
凡调运(包括调出和调入)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办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调运检疫申请书。
(2)填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3)调入、调出省(市)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查→处理→告知
七、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69687553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69692961、696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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