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批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一)2004年8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本,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第五条、第九条。
四、办理条件:
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者。
五、所需材料:
(一)子项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林木种子生产场所照片和土地合法使用证明(自有的提供土地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出租方的土地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林木种子检验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聘用的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生产工具:合尺、卡尺、购买发票、照片(4寸)
6、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复印件
(二)子项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照片(经营场所为自有房屋的,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承租的,提供承租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林木种子检验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聘用的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生产工具:合尺、卡尺、购买发票、照片(4寸)
六、办理程序:受理→勘查审核(4个工作日)→审定制证(3个工作日)→告知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7553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69692961、696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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