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服务详细
在林区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A+ 0 A-

  一、事项名称:

  在林区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十八条。

  四、办理条件:

  森林经营单位

  五、所需材料:

  (一)使用林地申请书;

  (二)规划部门意见书

  (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

  (四)用地单位填写《北京市使用林地申请表》

  (五)被使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六)使用林地的规划设计、图纸、地点、面积及四至范围说明。

  六、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勘查审核(4个工作日)→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窗口告知

  七、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7553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69681125、69692961

相关附件下载:

  为林业生产服务空表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北京市怀柔城区府前街15号 邮编:101400 E-mail:www@bjhr.gov.cn
怀柔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浏览器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544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 15059423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