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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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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审批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四、办理条件:
(一)属本区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二)申办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规定。
五、所需材料:
(一)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申请书和公司合并协议(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怀柔区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bjhrbc.gov.cn/);
(三)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四)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五)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各公司合同、章程
(七)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八)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
(九)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十)合并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派书(格式见怀柔区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bjhrbc.gov.cn/
(十一)各公司债权人名单;
(十二)各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三)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原件;
(十四)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原件;
(十五)关于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证明;(其中第十三、十四、十五条是初步批复后需提供的)
(十六)发改委批复及项目申请报告
(十七)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申办材料一式一份;所有翻译件中注明:此翻译件与原件一致。
六、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告知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108369687722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69692961、69681125
十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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