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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点)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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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旅游景区(点)等级评定

  二、事项类型:服务

  三、法律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http://www.hrly.com.cn

  四、办理条件:

  本区行政区域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区(点)

  五、所需材料: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六、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复核—审批—告知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上报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92591

  十、办事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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