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二、事项类型:许可
三、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四、办理条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新、改、扩建工程
五、所需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受理—勘查—审核—审批—告知
七、办理时限:一般工程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
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八、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
九、窗口电话:69687725
十、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96160
十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