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服务详细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
A+ 0 A-

  一、事项名称: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办理

  二、事项类型:服务

  三、法律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四、受理条件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拟补办《医师执业证书》。

  五、需提交材料

  (一)补办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个人书面申请;

  (五)单位证明;

  (六)《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交1个月内《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等北京市辖区内的报社刊登出的丢失公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医师执业证书》损坏的,应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发证部门;

  (八)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九)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补办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各项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见示范文本)。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三)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签字及签字的日期。

  (四)身份证指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页。

  七、咨询电话:69687542;

  八、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九、办理时限:即办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办理地点:怀柔区开放路33号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69692961、69681125

  十三、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相关附件下载:

  补办申请表(补办《医师执业证书》)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能来办理需提交)(终稿)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北京市怀柔城区府前街15号 邮编:101400 E-mail:www@bjhr.gov.cn
怀柔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浏览器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544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 15059423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