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问卷调查?>?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

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纪念《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施行15周年”有奖问答

  为全面总结北京民防建设发展成就,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人民防空建设,落实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怀柔区民防局在全区范围内举办“纪念《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施行15周年”法律知识问答活动。

  一、活动时间

  答题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

  获奖公布时间:2017年6月5日前。

  二、活动设置

  活动共设置一等奖3名,每名奖品为中型家庭应急包一个;二等奖5名,每名奖品小型家庭应急包一个;三等奖10名,每名奖品为雨伞一个;参与奖30名,每名奖品为应急手电一把。

  1、本次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登载在365bet体育网址(http://www.bjhr.gov.cn/)政民互动、问卷调查中。

  2、答题方式:

  1)纸质答题:通过365bet体育网址答题页面下载题目文档,打印后答题,填写可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须在2017年5月20日前将答卷邮寄或送至区民防局业务科。5月20日前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无效。

  2)邮寄地址:怀柔区富乐北里25号楼三层业务科(邮编101400)

  收 件 人:田金洲

  联系电话:69655464

  3)相关要求。答题时请填写姓名、单位、有效证件(身份证)、电话等信息,以便及时联系。

  3、获奖公布及领奖办法。纸质答题全部正确者,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获奖名单。获奖者名单于365bet体育网址(http://www.bjhr.gov.cn/)政民互动、问卷调查中公布,并请获奖者本人于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民防局业务科领取奖品,逾期未领者视为弃奖。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奖问答题目

  一、单选题(共20题)

  1. 人民防空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政府   B、企业   C、 国防   D、各部门

  2.《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自(  )起施行。

  A、2002年5月1日

  B、2001年12月31日

  C、2002年1月1日

  D、2002年6月1日

  3.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  )的义务。

  A、人民防空   B、守法  C、建设   D、执法

  4. 重要经济目标的单位应当制定防护方案和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并向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备案。

  A、政府    B、武装  C、建设    D、人民防空

  5. 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效能。

  A、使用   B、改造   C、防空   D、防灾

  6. 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部门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所需的专用线(电)路、频率应当予以保障;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A、广播   B、电视    C、视频   D、防空警报

  7.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在试鸣的()日前发布公告。

  A、7      B、10     C、5      D、3

  8. 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任何()不得擅自行动。

  A、组织   B、机关单位   C、企业   D、个人

  9.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承担人民防空任务,平时()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A、不协助   B、不负责  C、负责    D、协助

  10.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本市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A、生活  B、防汛   C、防空   D、防震

  11.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可以按下列规定并处罚款:

  (一)应建未建面积不到()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建未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到1000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应建未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A、500     B、100     C、1000    D、1000以上

  12.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未经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防空效能的,可以对个人并处()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A、500    B、5000  C、1000   D、10000

  13. 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由()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A、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B、小学  C、中学  D、大学

  14. 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公民自愿原则,可以组织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应当参加防空防灾培训,按照要求参加()活动。

  A、应急救援     B、防汛    C、防震   D、防灾

  15.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使用。根据战时需要,人民防空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A、平战转换    B、建设   C、改造   D、规划

  二、多选题(共5题)

  1.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A、废水   B、废渣    C、建筑垃圾   D、废气

  2.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A、生产   B、储存      C、建设  D、使用

  3.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必要时可以组织演练,指导单位和个人辨别防空袭警报音响信号,熟悉疏散路线、掩蔽场所。

  A、生产      B、处理   C、疏散      D、掩蔽

  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A、设计    B、使用   C、施工   D、质量

  5.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应当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不得擅自鸣响。因()、()建筑物,确需拆除的,报经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A、建设    B使用     C、拆迁   D、改造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纪念《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施行15周年”有奖问答.docx

 

 

怀柔区民防局
“纪念《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施行15周年”有奖问答获奖名单

一等奖
吕拓 139****0636
张莹 135****1250
肖进 159****5696

二等奖
王卫争  130****9599
李亚    137****1070
吴瑞云  135****8229
田会武  185****8345
于莹莹  139****2801

三等奖
李国栋  135****6687
张耀    137****9013
秦友财  158****7891
于爽    138****1257
彭兴锴  186****9289
雷天顺  137****4618
陈杰    138****0004
孙玉芳  139****6906
高丽丽  183****3372
柴甲    133****6907

四等奖
田山    134****8550
王金维  136****0289
刘志刚  135****1695
李梦娟  133****2568
侯明飞  133****5252
曹晓菲  137****1761
胡天明  135****1158
胡东旭  137****2648
郭宏宾  139****4574
林富鑫  159****2095
王依    136****3079
齐彦翔  139****7782
李川    135****2382
张兵    136****3833
唐子龙  138****4319
巴图    133****5161
杨洋    139****1190
袁鑫    134****3866
杨凯    139****9991
吴立强  138****8696
姜东宇  137****4202
柳世红  137****5769
张希岭  139****8567
赵志印  158****8179
吴璇    139****1350
张彦召  187****1983
皮浩    137****9294
赵然    137****3829
温静    186****3427
张嘉辉  185****5323

验证码:*
提交调查 ? 查看结果 ? 重置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北京市怀柔城区府前街15号 邮编:101400 E-mail:www@bjhr.gov.cn
怀柔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浏览器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544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 15059423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